學校會員評選獎勵計劃 (2023/24學年)

參加資格

 

 

  1. 會員學校可提名 一至三位 於學習或推廣中華文化表現優秀的學生獲文聯會表揚;
  2. 會員學校可向文聯會提交學生文化大使提名表及相關資料和文件;
  3. 評委會將根據校方提交的資料進行評審,並按需要安排面見,以評選最多共十名「傑出學生文化大使」,頒予獎項;
  4. 評選結果將電郵通知學校和學生,亦將於文聯會出版雙月刊《文路》雜誌及會網上刊登;
  5. 舉行頒獎典禮,頒發獎項。

 

遞交提名方式

  • – 學校須提交一份校長推薦表及最多三份學生文化大使提名表;
  • – 於326日(星期二)或之前,親交或郵寄至 新蒲崗大有街1號勤達中心2107 或 電郵至info@hkccda.org
  • – 如以電郵方式提交(包括影片錄像),請清楚標註附件名稱(例:學生文化大使提名_學校簡稱)。

 

評審標準

  • – 積極學習中華文化/歷史及有優秀的學習成果
  • – 參與或推廣多元、具意義的中華文化相關活動、表演
  • – 於校內或校外的中華文化活動、表演或比賽上取得成就或獲榮譽

 

評委會成員

  • – 文聯會執委會聯同學術界知名人士組成評審團。

 

 

  • – 每校所提名學生均可獲發「學生文化大使」證書和襟章,並免費成為「文聯會學生文化大使中心」會員,定期獲發文聯會訊、活動消息和《文路》雙月刊雜誌電子版;
  • – 學生文化大使可特惠/優先/免費參加文聯會活動、投稿文路,參加文化營、訓練班、考察、交流、參觀等;幼稚園大使可與老師或家長一起參加親子文化活動。
  • – 傑出學生文化大使獎品包括獎狀、襟章、獎盃及書券;
  • – 於文聯會《文路》雜誌或電台節目上分享學習/推廣中華文化的心得。

往年參考資料

參加資格

  • – 為文聯會學校會員在校校長或教師(歡迎尚未入會學校 加入文聯會);
  • – 學校會員可提名一位於教導或推廣中華文化表現優秀的校長/教師參選。

 

程序

  1. 學校會員向文聯會提交傳承教師提名表格及相關資料和文件,提名人需為現職學校的教師、校長(若被提名者為校長,請由校監或校董提名);
  2. 評委會根據校方提交的資料進行評審,並可按需要求校方提交補充資料或安排面見,以評選各級獎項;
  3. 共甄選最多十名傑出中華文化傳承教師;
  4. 評選結果將電郵至各提名學校和教師,亦將於本會出版雙月刊《文路》雜誌及會網上刊登;
  5. 舉行頒獎典禮,頒發獎項。

 

遞交提名方式

  • – 學校須提交一份校長/校董/校監推薦表及最多一份提名表;
  • – 於326日(星期二)或之前,親交或郵寄至 新蒲崗大有街1號勤達中心2107 或 電郵至info@hkccda.org
  • – 如以電郵方式提交(包括影片錄像),請清楚標註附件名稱(例:傑出中華文化傳承教師提名_學校簡稱)。

 

評審範疇

教與學 學生於中華文化相關科目(例如中文、中國歷史、公民/社會)的表現和成就
中華文化相關科目的教學方法、設計和教案
社會服務與貢獻 參與校內校外中華文化相關活動(例如工作坊、講座等)

帶領學生參與校內校外中華文化相關活動

活動參與及推廣 與中華文化相關的個人公職

與中華文化相關的社會服務

 

評審標準

  1. 積極和有效教導學生學習中華文化
  2. 教導方法和設計具有創意和優秀成果
  3. 參與或推廣多元、具意義的中華文化相關活動
  4. 提升學生對中華文化的興趣和了解,並培養學生的正面價值觀
  5. 本人或其指導的學生於校內校外的中華文化活動或比賽上取得成就或獲榮譽

 

評委會成員

  • – 文聯會顧問和執委會聯同學術界知名人士組成評審團。

 

獎項

  • – 經評選後可獲發「傑出中華文化傳承教師」獎座和獎品,包括獎狀和書券/禮劵;
  • – 於《文路》雜誌或文聯會電台節目上分享中華文化教學與推廣的心得;
  • – 免費入會成為文聯會教師個人會員,專享交流平台、文化活動資訊、福利優惠等。

參加資格

  • – 文聯會學校會員(教育局註冊的中學、小學或幼稚園)(歡迎尚未入會學校 加入文聯會)。

 

 

  1. 文聯會將根據學校會員於2023/24學年內參加各文聯會活動的參與率和成績評分,甄選十間學校會員獲頒「傑出中華文化傳承單位」榮譽獎勵;
  2. 甄選結果將電郵至各獲獎學校,亦將於文聯會出版雙月刊《文路》雜誌及會網上刊登;
  3. 舉行頒獎典禮,頒發獎項。

 

評審標準

  • – 踴躍報名及參加文聯會的講座、工作坊、考察、比賽及會員活動
  • – 於文聯會各活動、比賽中獲得佳績
  • – 成為《文路》雜誌代派點或踴躍投稿

 

 

  • – 經甄選後可獲「傑出中華文化傳承單位」榮譽獎勵,獲頒獎座、獎狀等;
  • – 於《文路》雜誌或文聯會電台節目上分享學校的中華文化推廣活動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