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文化學堂——中華傳統節日》活動五:繪畫比賽

《歷史文化學堂(第八屆)——中華傳統節日

活動四:繪畫比賽

組別 中、小學學生

三個組別:小學組(小一至小六)、初中組(中一至中三)、高中組(中四至中六)

比賽主題 .學生需主動搜集、觀察中華傳統節日文化,包括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社會實踐、儀式、節慶活動」項目,加深對中華傳統節日印象和認識。

.作品著重創意、原創性,以及與中華文化、中華傳統節日主題之間的扣連

.內容可選任何與中華傳統節日相關的題材,繪畫中華傳統節日的習俗、特色、傳承,例如燒爆竹、猜燈謎、划龍舟、吃月餅等等,學生可發揮創意,將節日相關活動和文化於畫作中呈現

比賽形式 .繪畫作品

郵寄形式 提交,將作品郵寄至文聯會辦公室,地址為 九龍新蒲崗大有街 1 號勤達中心 2107 室

          .公文袋封面請註明「《歷史文化學堂(第八屆)——中華傳統節日》繪畫比賽」

          .為免郵遞有誤,請確定貼上足夠郵費的郵票

          .本會確定收到郵寄作品後,將透過電郵回覆學校

親身形式 提交,於文聯會辦公時間(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到文聯會辦公室遞交作品,地址同上

.繪畫形式

參賽者可以「中華傳統節日」為題,自由繪畫作品

畫紙尺寸:A3(29.7 厘米 x 42 厘米),參賽者可自行選擇直向或橫向創作

工具及顏料不限,可自由選擇以木顏色、蠟筆、油粉彩、水彩、廣告彩、塑膠彩,但不接受相片及由電腦生成的圖像

選拔規則 .評分準則:(1) 主題切合度 30%、 (2) 作品構圖 30% 、 (3) 創意 20%、(4) 技巧運用 20%

.小學組、初中組、高中組各設冠、亞、季軍各一名,優異獎若干名,最積極參與學校大獎若干名,獲冠、亞、季軍者獲頒獎盃及獎狀,獲優異獎者獲頒獎狀;被評審選為優秀作品的學生獲頒嘉許狀,所有參加比賽的學生獲發參與證書 

作品分享暨頒獎禮
  • 頒發獎項,展出優秀作品,邀請師生學者分享交流
  • 所有入圍的得獎作品經專家評審後皆會上傳至文聯會網站,並結集成優勝學生作品集,供學界和大眾參考
*截止日期 報  :5 月 18 日(星期四)或之前

遞交 繪畫比賽 的 學生作品:6 月 1 日(星期四)或之前

公布優秀作品: 7 月中旬

公布獲獎結果: 8 月下旬

發布會暨頒獎禮:11月4日(星期六)

評審:

陳為民校長(香港美術專科學校校長)

康一橋校長(亞洲國際藝術家協會中國文化顧問)

劉若儀女士(香港文化藝術推廣協會會長)

注意事項:

1. 參賽者的作品應切合活動主題,作品必須涵括中華傳統節日元素。
2. 參賽者的作品不應涉及色情、暴力、有違社會道德及違法的內容。
3. 作品須由參賽者自己原創及親自繪畫,並無剽竊及侵犯知識產權,作品亦未被公開發表或參加其他比賽。若因參加作品侵犯知識
產權,而導致本會或任何相關機構面對任何法律行動、要求、申索及開支,參賽者須負全責。
4. 參賽者於表格內填寫的所有個人資料,將用作本活動的通訊用途。
5. 參賽者遞交作品後,任何更改將不予受理,作品亦概不發還。
6. 如郵遞參賽作品若出現郵誤情況,本會恕不予處理。
7. 在遞交報名表及作品後將於 3 個工作天收到確認電郵。
8. 所有已遞交的作品將自動授權本活動作教育及宣傳用途,本會擁有作品的全部版權,並有權在本會《文路》雜誌及任何發布平台
中發布、轉載。
9. 得獎結果將於 8 月下旬於本會網站(www.hkccda.org)公布 及 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通知學校和參加者。
10. 比賽結果以評審小組結果為準,參加者不得異議。
11. 本會保留修改細則權利,於合理情況及遵照活動目的精神下,修訂上述所有規則或資料;請隨時瀏覽本會網站的更新。

🗳報名 (請選擇其中一項方式)

           

如欲參與或查詢,可聯絡項目主任韓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