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人物‧今時舞台」中國故事人物演繹比賽

「古時人物‧今時舞台」中國故事人物演繹比賽 由黃大仙警區主辦,香港中華文化發展聯合會(文聯會)協辦,旨在透過扮演中國歷史或經典名著人物,促使學生接觸和閱讀不同的史料和名著,讓學生體會古時的人和事,了解前人的思想、感情與事蹟,建立歷史意識,培養學生對中國文化的好感、國民身份認同及民族感情。

活動分為三部分,分別為:
(1) 參賽影片遞交;
(2) 化妝技巧及演繹訓練工作坊(僅供入圍隊伍);
(3) 現場決賽。

各項活動費用全免。

活動日期及地點:

(1) 參賽影片遞交

截止日期:2025年7月31日(星期四)
方 法:遞交報名表格、劇本及影片到指定網上平台(詳見下方「參賽形式」)


(2) 化妝技巧及演繹訓練工作坊(各一堂)

日 期:2025年9月份(待定)
時 間:每個工作坊約2至3小時
地 點:待定
名 額:約50人(入圍決賽隊伍)


(3) 現場決賽

日 期:2025年10月11日(星期六)
時 間:上午9時 至 中午12時
地 點:慈雲山聖文德天主教小學(地址:慈雲山慈正邨第二期寧華街)

對 象:就讀黃大仙區的中、小學學生。
組 別:小學組(小三至小六)、中學組(中一至中六)(以2025/26學年計算)
名 額:每所學校參賽隊伍名額不限,學生以團隊名義參賽(每隊2至5人)。每名參賽者只可代表一支隊伍作賽。

  1. 參賽隊伍可自行選取中國神話、歷史或故事中的人物,並自行拍攝短片。作品應帶出該人物的嘉言懿行、品德情操、正面價值觀或態度,乃至中華文化特質。為增加趣味性,作品所擬之角度、時空、背景不限,內容可結合史實與創意,例如古今融合。
  2. 可用廣東話 或 普通話。
  3. 參賽隊伍須於7月31日(星期四)前透過網上平台遞交報名表格、劇本和影片(3至5分鐘,須橫向拍攝,解析度 720P 或以上)作初步遴選。每組選出8支隊伍入圍決賽,在比賽當日即場演繹作品。
  4. 遞交影片及劇本方式:
    • – 方法一:
      • 自行上載影片至 YouTube,並設定為不公開,以及按照指定格式命名影片標題(學校名稱_作品名稱)(如何上載YouTube影片,請按一下YouTube說明)。參賽者取得YouTube影片連結後,連同報名表格、劇本(PDF/Word檔)電郵至文聯會(info@hkccda.org),電郵主題為(中國故事人物演繹比賽_學校名稱_作品名稱)。

    • – 方法二:
      • 自行上載影片至雲端(如:Google Drive, Microsoft OneDrive)等,將影片連結連同報名表格、劇本(PDF/Word檔)電郵至文聯會(info@hkccda.org),電郵主題為(中國故事人物演繹比賽_學校名稱_作品名稱)。
  5. 主辦方將於8月15日(星期五)或之前以電郵及電話方式通知最多16支入圍決賽的隊伍。
  6. 入圍隊伍將獲安排參與人物演繹訓練及化妝技巧工作坊各一堂。
  7. 入圍隊伍可領取最高 $500 的服裝化妝津貼(實報實銷)。

遴選及決賽的評審準則相同,細項則因應各組別調整比重。

(i) 小學組:

  • – 故事內容及創意 (35%):內容準確性、貼題、創作概念及表達方式;
  • – 劇 本 寫 作 (25%):情節鋪排、人物塑造;
  • – 演     繹 (25%):聲線、對白流暢度、衣著裝扮;以及
  • – 整  體  性 (15%):故事完整性及感染力。

(ii) 中學組:

  • – 故事內容及創意 (30%):內容準確性、貼題、創作概念及表達方式;
  • – 劇 本 寫 作 (30%):情節鋪排、人物塑造;
  • – 演     繹 (30%):聲線、對白流暢度、衣著裝扮;以及
  • – 整  體  性 (10%):故事完整性及感染力。
  1. 所有符合參賽作品要求的參賽隊伍可獲頒發電子版「參與證書」;
  2. 入圍決賽隊伍可獲頒發「優秀證書」;
  3. 各組別設立冠亞季軍各一名、最佳造型獎一個、最具創意獎一個。各隊伍獲頒發獎盃乙個和現金禮券/書券:
    獎 項 名 額 獎 盃 現金禮券/書券
    冠 軍* 1 隊 $1,500
    亞 軍* 1 隊 $1,200
    季 軍* 1 隊 $800
    最佳造型獎 1 隊 $500
    最具創意獎 1 隊 $500

    *各組冠亞季軍隊伍可免費參加10月18至19日(星期六至日,兩日一夜)在元朗少年警訊永久活動中心暨青少年綜合訓練營(八鄉少訊中心)舉行的國家安全教育營。

備註:

(i) 參賽者須於 2025年7月31日(星期四)晚上11時59分(香港時間)前 提交影片。
(ii) 如評審期內因任何原因,影片未能播放,主辦單位不會就此作個別通知,參賽者將不獲評分。
(iii) 逾時提交的參賽作品,主辦方有權不予受理。
(iv) 主辦單位將於活動期間拍照或錄影以作紀錄,相片或影像亦會作公開展示或宣傳之用。主辦單位擁有相片或影像的全部版權,並有權在報章、刊物或任何社交平台中發布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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