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津梁>:「易」字原來不容易(下):「易」以陰陽相對變易為旨

「易」字从「日」从「勿」,《說文》曰:「易,蜥易,蝘蜓,守宮也。象形。《秘書》說:日月為易,象陰陽也。一曰从勿。」然則「易」本為「蜥易」的象形字,因其有變色特徵而引申有變易義。但是,《說文》所據者,乃篆文字形,考甲骨文、金文「易」字多作等形,顯不像「蜥易」,故專家們認為《說文》的解釋僅屬望文生義,並非正解。

關於「易」的字形,歷來頗有爭議,聚訟紛紜。綜考諸家論說,多以為「易」是一個簡化字,初形作(一)(前6.43.1),象雙手持器皿往另一器皿注水;後簡化為(二)(甲3337),省去手形;再簡省為(三)(西周德鼎),將另一器皿也省去;最後省形作(四)(西周𨕘甗),只保留器皿的鋬(把手)和器內部分水形。

據此,「易」字形體或曾經過好幾次簡省。對於上面第一、二號字形的意義,諸家意見分歧。饒宗頤先生疑為「盥」字,象倒水入皿;郭沫若先生認為是「益」字異體,以水滿溢出表示增益;徐中舒先生認為是「賜」字初文,以兩酒器相傾會賜予之意;裘錫圭先生認為是「注」字初文,表示注水於器。

綜上所論,筆者以為釋為「注」,似相對合理。惟其字義並非單純表示注水入器,而是借酒水從一方傾注到另一方,以會「變易」之意。二器相傾,由彼及此,水量相對變化,或損或益;就受方言,酒水增加,故衍生有「增益」義;就注方言,注水與人,又衍生有「賞賜」義。水量減少,重量變輕,故又引申出「輕易」、「容易」諸義。然則「易」字本義當以二器相傾以會相對變易之意,其餘「益」、「賜」等字,則為其分化字或引申義也。戰國中山王方壺有金文「易」字作形,从二「易」相顛倒貌,進一步突顯其相對變易之意。

然而,上文所述,乃假定於「易」字初文當作諸形而論。那麼,有無可能古文「易」字並非他字簡化,而是本來就當作形解呢?若然如此,其字又當作何解釋?

對此,《說文》除提出「蜥易」說外,又引《秘書》曰:「日月為易,象陰陽也。」東漢魏伯陽《周易参同契》亦主此說,提出「日月為易,剛柔相當」之論。此外,還有不少《易》學家提出新說,認為「易」字古文作,或象新月初現,或象日出日落,或象日光驟晴驟暗,大體均以日月更替象徵陰陽變易之義。

古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通過觀察晝夜陰晴、日升月降之象,漸體悟出陰陽相對變易之道,故《繫辭傳》曰:「法象莫大乎天地,變通莫大乎四時,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後來,鄭玄又根據《易緯》,提出「易一名三義」說,謂「易」包含有「變易」、「不易」、「簡易」三個不同層面。其中,「變易」為本義;此一陰陽相對變易之道,永恆不改,千古如一,放諸萬物皆通,故又引申出「不易」、「簡易」之意,進一步提升了《周易》一書的哲理思想。

總之,不論是據諸形,或以等字為論,「易」皆當以「變易」為旨,其餘意思均屬後起之引申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