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青講壇>:迎風揚帆 尋夢大灣

相信近年大家經常能耳聞「大灣區」這詞,其實早在2015年,國務院屬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外交部、商務部聯合發布的《推動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願景與行動》文件中,就已提出「大灣區」概念;在2017年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被納入《政府工作報告》,並在2019年由黨中央和國務院公布《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展開大灣區建設的宏圖。

自2023年初全面通關後,很多港人熱衷回內地消閒渡假、品味生活。其實在疫情前,很多港青就力爭把握大灣區建設的東風,紛紛回內地升學、就業、創業,而這種北上「淘金潮」,港人早在1978年改革開放就已深度參與,正如習近平主席評價:「在國家改革開放進程中,港澳所處的地位是獨特的,港澳同胞所作出的貢獻是重大的,所發揮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那時香港有一群高瞻遠矚、敢於北上拼搏,促進改革開放的人物,如於1980年於北京投資設立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的伍沾德;1983年投資興建國家首家五星級酒店白天鵝賓館的霍英東等,江山自有人才出,新時代港青延續這種到大灣區發展的傳統,說不定也能成為當年那種叱吒風雲的人物。

各位希望規劃人生、自我實現的青年朋友,應該要密切留意大灣區帶來的機遇。未來大灣區有七大重點發展範疇,包括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產業體系、建設宜居宜業宜遊的優質生活圈,其中更重要的是將共建粵港澳合作發展平台,這些路線必定利於心懷大志的青年朋友們,大家宜作出了解、部署。

對於想北上創業的朋友,筆者認為要先留意法制及稅制,另外可以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部民法典是在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共7篇84章1,260條法例,關鍵在於是對人格權益的保護從消極保護過渡為積極保護。其中第1章「基本規定」的第1條:「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係,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7大篇章包括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侵權責任編等。了解民法,對於創業人士尤為重要。

對於想嘗試在不同大灣區城市工作的青年朋友,特區政府在2021年試行「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讓在兩地有業務的企業按香港法例及不少於月薪18,000港元,聘請港青在各大灣區城市工作及接受在職培訓。將會畢業的同學可以留意,筆者看此也是拓展內地人脈的機會。

現時學校與社區都十分關注學生的成長,積極培育學生的學術能力與不同技能,鼓勵學生思考人生與前路,早作生涯規劃。透過多試、多學,以讓學生找到興趣、專長,以利往後人生發展的軌跡。每個時代都有當下的挑戰及機遇,筆者看來,目前我們正好積極自強,迎風揚帆,闖蕩大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