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行之路>:《中國之路》(七)

當今世界,太強調個人的權利而不同時強調個人對國家、社會及家庭的奉獻與責任,是不是社會所需要的?是否能讓整體社會繼續向前呢?看來,中國在對傳統文化進行新的、同國際接軌的解讀時,必須解決家庭、團體的權益同個人權利之間共融的問題。

中國的倫理體系支撐中國近兩千年的社會,使她穩步發展,想想這體系都是錯誤、落後的嗎?基於個人主義、個人權利的西方社會制度和政治制度是否全無缺失、都是正確的呢?細看英國、法國、美國、德國,這些先進的以個人權利為本位的社會制度,不見得真的能夠使社會繼續像百多年前高速進步。

以建立學習型社會作推進

中國在推進發展時貫徹始終的是學習,就是吸收各種不同的理論、知識。中國對美國、日本、歐洲先進國家的經驗是極其重視的,組織各類參觀學習、合作經營、引進技術人才,派遣留學生等,皆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做法。

中國是學習型社會,對外學習是其中一個重要方面。「六四」事件發生後,中國並沒有停止對外開放,而是繼續讓學生出國,對外交流。中國人對於外面輸入的事物一向有兩個態度:一是全盤接收,認為我們還學得不夠徹底,這些是自由主義的態度;另一個是可以吸納,但不可以照單全收,有人說這是回到清朝的「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做法後面這種態度,我認為是對的。因為世界其他地方都不是照搬人家的東西,放到自己那裏就能成事的。

如MBA(企業管理碩士)課程裏有很多案例可供學習,但學員只能取其精神,難道照搬某個案例自己做就能成功?哈佛商學院有很多這樣成功的案例,難道哈佛畢業的每個學生做生意都會成功?當然不是。你看美國造成金融風暴的金融機構高層,很多都是在哈佛等名校念過書的。

當我們講個人權利時,也不等於否定家庭中大家關心的問題。中國人及其他亞洲人,如新加坡、越南、韓國、日本人,傳統上更多考慮家庭團體利益。當然,日本後來變了,變得很西化,以個人權利為主。現在新加坡立法規定子女不養父母便是犯罪,歐美社會則認為不必要。同樣一些歐美的法規放到東方、中國社會也被認為不可理解。

國家人口多少、社會政經狀況也決定了選舉制度的模式,不是一對鞋可以給全世界人穿的。細心看今天中國社會的制度,老祖宗的幾樣東西還是在起作用。這些植根於歷史的東西,包括戶籍制度、科舉制度,與相關思想及其經驗,仍體現在中國人民的生活中,在今天可能需要一番新的詮釋,從而找到當中可貴、符合時代精神的部分。這也是中國為推進發展所需要學習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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