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物語>:虐兒二三事

從事教育工作二十多年,處理過不少懷疑虐兒及歸類虐兒的個案,有獲得各方合作而成功處理的例子,也有因各方不配合而把事情變得更糟糕的例子。以下個案為真實情節,學生名字為虛構名字。

小喬的故事

甫進入課室,便有同學告訴我小喬受傷了。一眼看去,就看到臉上紫青一大片。關心了解一下,小喬說是自己撞到的。問她如何撞到,她便哭了,說其實是媽媽騎到她身上,把她的臉撞到地板上弄傷的。校長及主任商討過後,認為事態嚴重,決定報警。社會福利署保護兒童課很快便回應,即時通知家長並帶同學生往醫院,社署代表亦很快到達。多方會議後判定為「懷疑虐兒過案」(即使明顯由家長造成傷勢,也會因發生的頻率及傷勢的嚴重性,影響是否判別為「虐兒個案」)。家長向社署表示,不懂得如何管教倔強的小喬,需要支援,並樂意接受社署的育兒技巧輔導。家長並沒怪責校方遵遁正式的渠道處理,這是非常少數十分順利的虐兒個案獲得美滿的結果。

小文的故事

小文的家長是外籍人士,管教方式與本地家庭非常不同。小文身上常常有大大小小的瘀傷,起初不敢說,說是自己跌傷,後來老師再三了解後,知道是父母生氣時打出來的。校方明確向家長表示,香港法例不容許體罰,不可以打孩子。家長不以為然,認為孩子不聽話被打很平常,用不着大驚小怪。過了不久,小文身上出現了不可能「跌」出來的傷勢。由於已不是第一次,校長及主任商討過後,決定申報社會福利署保護兒童課。社署當值社工邀請家長到校會面,家長態度強硬,反對帶小文到醫院驗傷,即時在學校會議室上演「爭孩子」一幕。社署人員要求小文到醫院檢查,小文父母對孩子說,你要是跟他們走,就以後不要回家。最後驚動警方,硬生生把小文帶到醫院。多方會議後判定為「懷疑虐兒過案」,由社署繼續跟進。小文回到學校後,自此不再信任老師,不跟老師說話,家長亦從此沒再踏足學校,不論學校打電話到家中、家長日,還是寄掛號信,一概不回應。一天,社署致電學校,問校方可否把小文家長的聯絡給他們,原來家長以同樣方法「不回應」社署,社署說由於家長不接受服務,問校方是否可以「結束個案」,校方當然堅決反對。最後,小文一天突然不再回到學校,便再也沒有他的消息。

基於社署資源有限,不同程度虐待兒童的個案實在多不勝數。學校要跟進處理時,難免欠缺支援。一方面要想盡辦法維持與學生及家長的溝通和關係,一方面又要避免悲劇發生,實在進退維艱。要保護孩子,資源及政策同樣重要。望社會同心協力,關注虐兒個案的跟進及處理,賦予相關機構更到位的資源及權力(例如單親家庭中的家長施虐,社署是否有權可以把孩子交給有能力照顧孩子的另一位父母),以保護年幼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