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講場>:遊戲屬好屬壞視乎你!

#13  玩物誌(2019年11月)

文:盧玉苓(教育機構行政總監)

遊戲既可娛樂消閒,又能啟發睿智,是我們的恩物。只要運用得宜,更能令人身心都得到均衡發展。當然,若我們所選擇的遊戲是帶有負能量的話,那麼,我們必須在玩樂前後調整心態,以免影響個人情操,衍生古怪行為,影響人生。

成長各階段所玩的遊戲各有不同。零至三歲的幼兒處於認知的階段,對接觸到的東西,例如色彩強烈的牙膠、搖鈴、拼圖砌積木等,會先用手拿捏,然後放進口裏試探軟硬,進行「體驗遊戲」。他們就這樣,靠著視覺、觸覺、口感來理解身邊的事物。而小玩意經搖晃或碰撞下發出的聲音,更能刺激幼兒聽覺。幼兒在這階段所接觸的玩具與遊戲,不但能觸發他們的好奇心,更可以藉此測試其五官功能是否發育正常。若功能失調而能及早發現,就可以立即進行調節及醫治,令其人生有所改善。

四至六歲幼童的認知增長快速,他們對周邊的事物充滿好奇,而且創意極高。遊戲,就是他們的生活。幼童可以從遊戲中發展四大要領,包括「認知」、「體能」、「社會知識」及「環境與物料」。從疊積木遊戲中,認知數據與邏輯,並有助發展判決性的思考模式;紅綠燈、二人三足、跳飛機等體能互動遊戲,可以提升幼童判斷能力、聽從指令的能力,以及與人溝通等技能;透過接觸醫療用品玩具、模型車、洋娃娃等物品,間接地認識到各階層的職業模式及衣着用品等,增加幼童的社會知識;布偶、塑膠或木製玩具此類東西,可以讓幼童辨識各樣物料,而像廚具組合或收銀配套等玩具,又可把生活場景套用其中,令他們對周遭的生活環境更能掌握。

七至十一歲的兒童所玩的遊戲已跟以往不一樣了!波子棋、大富翁等棋、牌類,屬開發學童邏輯思維的遊戲,不過現今多被電子遊戲機取代。虛擬網絡遊戲除了是個人的參與外,亦可團隊進行,而感官訓練更可從實戰中提升。然而,玩遊戲時其行動果斷及部署策略都會判決了該局遊戲的輸贏;因為個人的得失會直接影響團隊賽的表現,所以必須部署得宜,方能調整作戰攻略。果斷的判決力及感官的吸引,讓電子遊戲在現今備受恩寵。

至於十二歲以後的青少年及成年,則會按照個人興趣或受朋友影響而選擇不同的遊戲。特別是青少年,即使是受朋友影響,而非出於自願參與,但他們透過遊戲可以建立話題、分享玩樂經驗,這也成了青少年之間很重要的群體活動。

總而言之,遊戲的本質除了可以消閒之外,更可以令人有所增益。我們用得其所,不但可以增加生活樂趣,更可以在知識及交流的層面上進步。